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务诚信水平,光山县财政局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了政务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现将专项治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制度约束,深化信用监管
(一)完善监督机制。印发《光山县政府采购领域政务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及惩戒措施。
(二)监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4年以来共抽查政府采购项目26个,检查发现,代理机构在代理采购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采购合同签订及备案不及时、个别单位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完成合同备案、采购文件评标办法编制不合理、个别代理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个别代理机构中标通知书上传错误、部分项目采购公告中采购需求未详细填写、部分项目中标公告评审专家名单未注明组长、部分项目未及时开展四方信用评价。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已责令代理机构完成以上8类问题整改。
二、规范采购流程,推动阳光交易
(一)全流程电子化。依托“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实现招标、投标、评标、合同备案等环节全程线上办理。
(二)信息公开透明。2024年以来政府采购项目全部进行了公开采购意向,公开率达100%。
(三)畅通投诉渠道。设立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指南,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进行。对于发现的失信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和通报。
三、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诚信市场
(一)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和培训。组织相关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深入学习政府采购政策,提高政策理解和执行能力。同时,加强培训力度,提升采购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建立“黑名单”制度。将存在围标串标、虚假应标的企业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
(三)加强政务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等活动中守信践诺,提升政府公信力。同时,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的衔接与配合,共同营造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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