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关于呈报《光山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补充方案》备案的报告
河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现随文呈报《光山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补充方案》,予以备案。
光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2019年11月29日
光山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补充方案
为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大脱贫攻坚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巩固2019年全县整体脱贫成效,2019年8月,我县上报《光山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光脱指字﹝2019﹞7号)计划整合资金 40903万元,根据全省11月脱贫攻坚推进会精神,按照因需而整和应整尽整的要求,结合实际,在《光山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光山县拟再整合9237万元。为确保项目实施,制定本补充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2、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
3、《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 号)。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
1、补充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主要思路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总体要求,针对目前涉农资金种类繁多、多头管理、分散使用等问题,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通过整合各涉农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涉农资金,用于解决制约贫困村生产、生活和发展的瓶颈问题,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2、主要措施
按照《光山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光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即:通过统一项目规划、统一项目申报、统一项目计划、统一资金拨付、统一检查验收、规范报账规程的操作程序进行管理,巩固好脱贫成果。
三、建设内容
(一)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
1、光山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光山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共计187个150.998公里,路宽3.5-4.5米宽,厚18-24CM水泥混凝土路面。
(2)资金安排:合计安排资金6723.9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723.94万元;
(3)时间进度:项目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计划2019年1月开工建设,2019年12月完成工程建设,2020年5月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光山县通村公路建设项目——新改建农村公路150.998公里项目实施后,新改建的农村公路与县境内的国省干线相连接,安全性能进一步提高,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路网布局进一步完善,使农村路网的毛细血管功能进一步突显,为全县脱贫起到了基础保障作用。
责任单位:光山县交通运输局
2、十里镇2019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1)建设任务:新建碎石砂石路基2公里、路基宽3米、厚20厘米;新建路基及四级水泥路2公里、路基宽3.5米、厚20厘米,路面宽3米、厚18厘米;新建路基及四级水泥路1.8公里、路基宽4米、厚20厘米,路面宽3.5米、厚18厘米;新建路基及四级水泥路2.15公里、路基宽5米、厚38厘米,路面宽4.5米、厚22厘米;整修大塘六口;新建生产桥一座,长10延米,桥面宽6米;新建公厕一所。
(2)资金安排:光山县2019年涉农资金整合发改委以工代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入46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68万元。
(3)时间进度:光山县2019年涉农资金整合发改委以工代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招标,计划2019年9月5日开工,2019年12月20日完工,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1.交通条件改善后,可解决十里镇上万人的行路难问题,加快物流传递,缩短运输时间,降低运输成本,进一步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2.新增有限灌溉面积6000多亩。3.当地贫困群众直接参加工程建设并获得劳务报酬。
(5)责任单位:光山县发改委(代赈办)
3、光山县2019年维修养护项目灌排工程
(1)建设任务:维修大塘10口,新建深井1眼。地点在十里镇高大店村、孙铁铺镇舒堂村、文殊乡陈棚村、晏河乡付店村和帅洼村、槐店乡大栗树村、凉亭乡光明村和毕店村、弦山办事处横大路村、泼河镇曾围孜村
(2)资金安排:中央39万,省级资金40万元
(3)时间进度:招标完成时间2019年11月10日,开工时间2019年11月13日,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1月10日。
(4)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区新增旱涝保收田面积494公顷,年增加蓄水量3.5万立方米,年增产粮食4万斤,直接受益人口2456人。
(5)责任单位:光山县水利局
4、光山县2019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1)建设任务:五岳水厂配备备用电源一台套,更换东、西主干管网各种型号流量计34台套,建设地点:五岳水厂及东西主干管网。
(2)资金安排:中央44万元,省级资金46万元。
(3)时间进度:招标完成时间2019年11月10日,开工时间2019年11月13日,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1月10日。
(4)绩效目标: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提高了群众满意度,也确保了27万农村人民群众正常吃水。
责任单位:光山县水利局
5、光山县2019年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
(1)建设任务:光山县143座小型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洞等工程维修养护。
(2)资金安排:中央171万元,省级资金170万元。
(3)时间进度:招标完成时间2019年11月15日,开工时间2019年11月20日,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3月10日。
(4)绩效目标:消除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隐患,提高了水库防洪标准,保证了水库防洪、灌溉、供水等效益的发挥。
责任单位:光山县水利局
(二)产业发展建设内容
1、水产良种繁育场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养殖池塘40亩;暂养池7个;繁育池5个;繁育桶10组;大棚升级改造1800㎡;管理房200㎡;供排水设施1套;仪器设备;养殖器材等。亲本购置。
(2)资金安排:省级资金2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9年11月20日开工,2019年12月30日完工。
(4)绩效目标:促进稻鱼综合种养和水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提高水产品产量和质量,使养殖户增收。
(5)责任单位:光山县水利局(水产局)
2、多彩田园奖补项目
(1)建设任务:全县30个多彩田园示范工程建设先进带贫企业奖补。
(2)资金安排:中央资金150万
(3)时间进度: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发展多彩田园产业带动5700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年增收3500元以上。
(5)责任单位:光山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3、稻虾共作奖补项目
(1)建设任务:2019年,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田间围沟、防逃网等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和绿色防控设施建设进行奖补。建设稻虾共作苗种繁育基地1000余亩,主要建设钢构大棚、恒温、增氧、给排水、冷藏车、运输车等机械设备,种虾、生产原料、沟渠配套、雇工费用、生产路、换水循环及防盗监控、生产用房、生态环境等相应配套设施。
(2)资金安排:资金投入93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按照实际投资额实行奖补。
(3)时间进度:计划2019年3月开工建设,2019年年 11月完工,2019年12月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带动150户贫困户务工,户均年增收5000元以上;带动500户贫困户自主发展,亩均年增收3000元。
(5)责任单位:光山县农业农村局
4、茶叶生产基地建设良种补贴
(1)建设任务:2018-2019年度茶园基地建设,使用无性系良种茶苗3812270株,每株补贴0.1元。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38.12 万元,全部来源于中央资金。
(3)时间进度:用于茶叶生产基地建设和良种补贴, 2019年5月开工,2019年11月完工,2019年12月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支持20个以上贫困户发展房前屋后一亩茶,培育持续增收产业。
(5)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茶产业局。
5、支持水稻生产及特色农业项目
(1)建设任务:在斛山、南向店、文殊、马畈等乡镇有关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引导有意愿、有基础的从事水稻生产企业添置升级用于水稻生产、加工、稻谷烘干等机械设备,建设用于储存、烘干稻谷厂房,建设用于灌溉的水利设施等。
(2)资金安排:中央资金213万元。
(3)时间进度:完成周招投标时间2019年9月16日,开工时间2019年9月底,完工时间2019年12月底,完成验收时间2019年12月31日
(4)绩效目标:促进我县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强化行政推动,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引导农业企业积极升级改造、购买农业生产设备,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为我县农业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5)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五、部门分工
县财政局负责梳理汇总纳入整合范围的财政资金,及时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整合办)提出整合意见,负责整合资金的分配管理、拨付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项目库建设、充实和完善,拟定年度项目规模,制定本行业实施方案,组织扶贫小型基础设施目、雨露计划、精准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等项目实施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审批;
县水利局负责贫困人口安全饮水、水利工程整修等项目;
县交通局负责农村交通扶贫项目;
县住建局负责危房改造项目;
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水产)、产业办等单位负责产业扶贫、多彩田园等项目;
除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外,其他扶贫项目具体实施部门以县政府文件批复为准;
县审计部门会同县财政、发改、扶贫等部门,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工作。
六、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统筹程序。一是定期会审可整合资金,根据整合审批意见下达涉农整合资金预算;二是按整合资金业务流程操作;三是整合资金集中管理。做到来源有记录、调整有痕迹、预算有依据。
(二)拔付程序。乡镇人民政府或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县级抽验。接到书面申请后,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发改、扶贫等部门按照一定的比例抽验,并公开通报抽验结果,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验收环节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项目所在村责任组长、第一书记参加的验收组成员签字。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县扶贫、发改部门督导项目实施。整合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后,不得挤占、截留、揶用整合的资金。
(三)报账程序。项目完工后,实行乡级报账制的,由乡镇(街区)政府全面组织验收,组织报账。实行县级报账制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报账。
七、监管措施
(一)强化政策理念。按照《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围绕全年脱贫目标,切实抓好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管和档案管理。依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要求,整合涉农资金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并优先用于有助于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的产业发展项目。使用整合项目资金要对接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所需,落实产业扶持增收措施,不得用于脱贫攻坚以外的支出。财政投资产业项目的,优先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购买生产资料等,并明确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
(二)细化工作流程。已经批复的项目,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确需调整或变更的,须报县政府批准。县行业主管部门安排到乡镇街区实施的项目须调整或变更的,应及时向县行业主管部门和扶贫办上报项目变更计划。资金滞留6个月以上的,财政局直接收回并调整用于当年其他脱贫攻坚项目;因项目跨年度执行等原因造成结转结余1年以上的,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收回,统一归集当年脱贫攻坚项目统筹安排使用。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原则上退回县财政部门,归集当年脱贫攻坚项目统筹安排使用。
(三)规范项目管理。使用整合项目资金要对接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所需,落实产业带贫措施。项目涉及工程或产业类的要履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程序,规范合同管理,抓好各环节监督,及时组织竣工结算和决算;政策落实类项目涉及的部门须强化协作配合,精准到人到户,防止发生颠覆性错误。
(四)突出管理重点。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网格化的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运行。
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抓好资金一笔一笔审核。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及时开展单位自评和主管部门评价,推进绩效评价管理。光脱指〔2019〕27号
光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关于呈报《光山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补充方案》备案的报告
河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现随文呈报《光山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补充方案》,予以备案。
光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2019年11月29日
光山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补充方案
为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大脱贫攻坚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巩固2019年全县整体脱贫成效,2019年8月,我县上报《光山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光脱指字﹝2019﹞7号)计划整合资金 40903万元,根据全省11月脱贫攻坚推进会精神,按照因需而整和应整尽整的要求,结合实际,在《光山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光山县拟再整合9237万元。为确保项目实施,制定本补充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2、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
3、《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 号)。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
1、补充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主要思路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总体要求,针对目前涉农资金种类繁多、多头管理、分散使用等问题,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通过整合各涉农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涉农资金,用于解决制约贫困村生产、生活和发展的瓶颈问题,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2、主要措施
按照《光山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光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即:通过统一项目规划、统一项目申报、统一项目计划、统一资金拨付、统一检查验收、规范报账规程的操作程序进行管理,巩固好脱贫成果。
三、建设内容
(一)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
1、光山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光山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共计187个150.998公里,路宽3.5-4.5米宽,厚18-24CM水泥混凝土路面。
(2)资金安排:合计安排资金6723.9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723.94万元;
(3)时间进度:项目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计划2019年1月开工建设,2019年12月完成工程建设,2020年5月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光山县通村公路建设项目——新改建农村公路150.998公里项目实施后,新改建的农村公路与县境内的国省干线相连接,安全性能进一步提高,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路网布局进一步完善,使农村路网的毛细血管功能进一步突显,为全县脱贫起到了基础保障作用。
责任单位:光山县交通运输局
2、十里镇2019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1)建设任务:新建碎石砂石路基2公里、路基宽3米、厚20厘米;新建路基及四级水泥路2公里、路基宽3.5米、厚20厘米,路面宽3米、厚18厘米;新建路基及四级水泥路1.8公里、路基宽4米、厚20厘米,路面宽3.5米、厚18厘米;新建路基及四级水泥路2.15公里、路基宽5米、厚38厘米,路面宽4.5米、厚22厘米;整修大塘六口;新建生产桥一座,长10延米,桥面宽6米;新建公厕一所。
(2)资金安排:光山县2019年涉农资金整合发改委以工代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入46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68万元。
(3)时间进度:光山县2019年涉农资金整合发改委以工代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招标,计划2019年9月5日开工,2019年12月20日完工,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1.交通条件改善后,可解决十里镇上万人的行路难问题,加快物流传递,缩短运输时间,降低运输成本,进一步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2.新增有限灌溉面积6000多亩。3.当地贫困群众直接参加工程建设并获得劳务报酬。
(5)责任单位:光山县发改委(代赈办)
3、光山县2019年维修养护项目灌排工程
(1)建设任务:维修大塘10口,新建深井1眼。地点在十里镇高大店村、孙铁铺镇舒堂村、文殊乡陈棚村、晏河乡付店村和帅洼村、槐店乡大栗树村、凉亭乡光明村和毕店村、弦山办事处横大路村、泼河镇曾围孜村
(2)资金安排:中央39万,省级资金40万元
(3)时间进度:招标完成时间2019年11月10日,开工时间2019年11月13日,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1月10日。
(4)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区新增旱涝保收田面积494公顷,年增加蓄水量3.5万立方米,年增产粮食4万斤,直接受益人口2456人。
(5)责任单位:光山县水利局
4、光山县2019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1)建设任务:五岳水厂配备备用电源一台套,更换东、西主干管网各种型号流量计34台套,建设地点:五岳水厂及东西主干管网。
(2)资金安排:中央44万元,省级资金46万元。
(3)时间进度:招标完成时间2019年11月10日,开工时间2019年11月13日,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1月10日。
(4)绩效目标: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提高了群众满意度,也确保了27万农村人民群众正常吃水。
责任单位:光山县水利局
5、光山县2019年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
(1)建设任务:光山县143座小型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洞等工程维修养护。
(2)资金安排:中央171万元,省级资金170万元。
(3)时间进度:招标完成时间2019年11月15日,开工时间2019年11月20日,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3月10日。
(4)绩效目标:消除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隐患,提高了水库防洪标准,保证了水库防洪、灌溉、供水等效益的发挥。
责任单位:光山县水利局
(二)产业发展建设内容
1、水产良种繁育场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养殖池塘40亩;暂养池7个;繁育池5个;繁育桶10组;大棚升级改造1800㎡;管理房200㎡;供排水设施1套;仪器设备;养殖器材等。亲本购置。
(2)资金安排:省级资金2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9年11月20日开工,2019年12月30日完工。
(4)绩效目标:促进稻鱼综合种养和水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提高水产品产量和质量,使养殖户增收。
(5)责任单位:光山县水利局(水产局)
2、多彩田园奖补项目
(1)建设任务:全县30个多彩田园示范工程建设先进带贫企业奖补。
(2)资金安排:中央资金150万
(3)时间进度: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发展多彩田园产业带动5700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年增收3500元以上。
(5)责任单位:光山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3、稻虾共作奖补项目
(1)建设任务:2019年,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田间围沟、防逃网等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和绿色防控设施建设进行奖补。建设稻虾共作苗种繁育基地1000余亩,主要建设钢构大棚、恒温、增氧、给排水、冷藏车、运输车等机械设备,种虾、生产原料、沟渠配套、雇工费用、生产路、换水循环及防盗监控、生产用房、生态环境等相应配套设施。
(2)资金安排:资金投入93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按照实际投资额实行奖补。
(3)时间进度:计划2019年3月开工建设,2019年年 11月完工,2019年12月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 带动150户贫困户务工,户均年增收5000元以上;带动500户贫困户自主发展,亩均年增收3000元。
(5)责任单位:光山县农业农村局
4、茶叶生产基地建设良种补贴
(1)建设任务:2018-2019年度茶园基地建设,使用无性系良种茶苗3812270株,每株补贴0.1元。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38.12 万元,全部来源于中央资金。
(3)时间进度:用于茶叶生产基地建设和良种补贴, 2019年5月开工,2019年11月完工,2019年12月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支持20个以上贫困户发展房前屋后一亩茶,培育持续增收产业。
(5)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茶产业局。
5、支持水稻生产及特色农业项目
(1)建设任务:在斛山、南向店、文殊、马畈等乡镇有关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引导有意愿、有基础的从事水稻生产企业添置升级用于水稻生产、加工、稻谷烘干等机械设备,建设用于储存、烘干稻谷厂房,建设用于灌溉的水利设施等。
(2)资金安排:中央资金213万元。
(3)时间进度:完成周招投标时间2019年9月16日,开工时间2019年9月底,完工时间2019年12月底,完成验收时间2019年12月31日
(4)绩效目标:促进我县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强化行政推动,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引导农业企业积极升级改造、购买农业生产设备,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为我县农业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5)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五、部门分工
县财政局负责梳理汇总纳入整合范围的财政资金,及时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整合办)提出整合意见,负责整合资金的分配管理、拨付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项目库建设、充实和完善,拟定年度项目规模,制定本行业实施方案,组织扶贫小型基础设施目、雨露计划、精准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等项目实施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审批;
县水利局负责贫困人口安全饮水、水利工程整修等项目;
县交通局负责农村交通扶贫项目;
县住建局负责危房改造项目;
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水产)、产业办等单位负责产业扶贫、多彩田园等项目;
除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外,其他扶贫项目具体实施部门以县政府文件批复为准;
县审计部门会同县财政、发改、扶贫等部门,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工作。
六、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统筹程序。一是定期会审可整合资金,根据整合审批意见下达涉农整合资金预算;二是按整合资金业务流程操作;三是整合资金集中管理。做到来源有记录、调整有痕迹、预算有依据。
(二)拔付程序。乡镇人民政府或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县级抽验。接到书面申请后,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发改、扶贫等部门按照一定的比例抽验,并公开通报抽验结果,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验收环节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项目所在村责任组长、第一书记参加的验收组成员签字。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县扶贫、发改部门督导项目实施。整合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后,不得挤占、截留、揶用整合的资金。
(三)报账程序。项目完工后,实行乡级报账制的,由乡镇(街区)政府全面组织验收,组织报账。实行县级报账制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报账。
七、监管措施
(一)强化政策理念。按照《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围绕全年脱贫目标,切实抓好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管和档案管理。依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要求,整合涉农资金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范围内安排使用整合资金并优先用于有助于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的产业发展项目。使用整合项目资金要对接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所需,落实产业扶持增收措施,不得用于脱贫攻坚以外的支出。财政投资产业项目的,优先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购买生产资料等,并明确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
(二)细化工作流程。已经批复的项目,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确需调整或变更的,须报县政府批准。县行业主管部门安排到乡镇街区实施的项目须调整或变更的,应及时向县行业主管部门和扶贫办上报项目变更计划。资金滞留6个月以上的,财政局直接收回并调整用于当年其他脱贫攻坚项目;因项目跨年度执行等原因造成结转结余1年以上的,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收回,统一归集当年脱贫攻坚项目统筹安排使用。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原则上退回县财政部门,归集当年脱贫攻坚项目统筹安排使用。
(三)规范项目管理。使用整合项目资金要对接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所需,落实产业带贫措施。项目涉及工程或产业类的要履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程序,规范合同管理,抓好各环节监督,及时组织竣工结算和决算;政策落实类项目涉及的部门须强化协作配合,精准到人到户,防止发生颠覆性错误。
(四)突出管理重点。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网格化的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运行。
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抓好资金一笔一笔审核。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及时开展单位自评和主管部门评价,推进绩效评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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