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人社局了解到,近日,天津将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进行调整。积分申报指导分值由140分降为110分,降幅率达21.4%;在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的前提下,不再设积分入户总量指标限制。积分指标由原来15项减为11项,取消了“纳税”和“知识产权”2项指标,合并了“住房”“落户区域”“居住签注”3项指标内容;申请人不再提交个人信用报告,取消了因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产生的负积分。
同时,新设立了“居住”指标,增加了“租房居住”指标内容,在天津租房居住每年可积6分;将 “购房居住”指标内容一次性积分调整为按购房年限和区域积分。租房居住可以按年确定积分,为短期内经济上暂不宽裕的“年轻人”带来了获得感和幸福感。
天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天津此次还开发并启用了新版居住证积分联办系统。新系统改变了传统申报受理模式,全天候网络智能化服务平台让申请人足不出户便可以轻松办理积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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