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6日,国家卫健委举行的器官转运绿色通道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回应了近期对无偿献血进征信的争议。表示,将无偿献血纳入征信,是为了激励更多公民参与无偿献血。
日前,由国家卫健委等多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提出,各地应当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参观游览政府办公园等提供优惠待遇,定期开展无偿献血表彰活动。
文件发布后引起较大争议,有公众和专家担心,信用机制被滥用,也有公众担心个人征信因未献血而受损,让自愿行为变成了软性强迫。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对此表示:
其实无偿献血跟我们今天的主题“器官捐献”有着同样的道理,因为它们都是弘扬“仁道、博爱、奉献”精神的集中体现,特别是无偿献血。可以说没有捐献的血液,很多医疗工作是无法开展,对一些特殊病人,血液是挽救他们生命的重要手段。
无偿献血是一种自愿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当中明确地指出,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周岁到55周岁的健康公民进行自愿献血。其实无偿献血行为,更多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仁道主义精神的一个具体体现,而这种精神是社会正能量,是需要弘扬、需要激励的。
我们在近期会同中宣部精神文明办和国家发改委十部门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发展的通知当中,在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方面,把对无偿献血的激励划分为几个措施。
其中的一个措施是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社会征信体系具有两个方面的功能:一方面,惩戒失信。但更重要的一方面是褒扬诚信。
也就是说,要加大对守信激励的力度。无偿献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仁道精神的一种体现,更是一种需要弘扬和激励的行为。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要把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的重要原因,就是要激励更多的公民参与无偿献血。
无偿献血纳入个人征信系统,事实上是弘扬和褒扬这一行为,是个人信用的加分项目,是要让更多的无偿献血者的善举得到更广范围的支持和肯定,让他们的奉献精神得到更多的赞誉。有人讲不献血会不会影响呢?会不会惩戒呢?当然不会。它不会影响个人的信用,更不会带来惩戒的措施。
这样的一个做法是源于地方的实践,像山东的威海、江西、浙江、江苏都把无偿献血作为良好的信息,为个人加分。在看病就医、金融活动以及文化生活活动当中,都能够享受一些优惠的待遇,来有力地促进无偿献血工作。
同时大家注意,我们在文件当中是使用了“探索”,“探索”一方面是要让各地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同时还要循序渐进,真正发挥好在社会征信体系当中这样的一个褒扬诚信、激励守信的正向作用。
征信体系有两大作用,分别为惩戒失信和褒扬诚信,要加大对守信的激励力度。无偿献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这种精神是社会的正能量,需要弘扬和激励。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献血的公众,不会影响个人信用,更不会有所谓的惩戒。献血是对个人信用的加分项目。
转自:源点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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