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嘛,我拿着现金来履行了”3月25日下午,被执行人侯某某拿着敦促令和一万八千元执行款现金来到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大厅。
原来,侯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殷都区人民法院判决刑事拘役及一万八千元的罚金。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发现侯某某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3月22日,该院执行局中队长姜涛通过电话联系上侯某某,侯某某来到法院后声称家庭比较困难,无法履行法院判决义务,姜涛队长再次耐心的做其思想工作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但侯某某仍以各种理由推托搪塞,案件一度陷入困境。
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通过多次走访调查,寻找到被执行人侯某某家庭住址。姜涛队长带领干警来到侯某某家中,在确认其家中无人后,将督促令张贴在侯某某小区公告栏。侯某某看到了法院动了“真格”,同时考虑到自己在外地上学的孩子,怕影响到自己孩子的前程,更不想让自己在邻居眼中“出了名”,最终迫于压力侯某某拿着敦促令和现金来到法院将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遂有了刚开始的一幕,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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