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太感谢你们了,这工钱我都要了快三年了,没想到到你们执行局才一个多月,这血汗钱就给执行到手了。”申请人老杨激动的说着。
这是3月17日发生在南乐县法院执行局的一幕。据悉,这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杨某2016年夏天在被执行人王某工地打工,工程竣工后,却迟迟未拿到工资。2019年11月,老杨诉至南乐县法院,并于12月9日达成调解。但调解约定时间过后,被执行人王某仍未履行义务。不得已,老杨于2020年2月通过网上立案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考虑到疫情问题和申请人的实际困难,承办人张世雷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王某,讲政策、讲法律、讲形势,最终劝说王某于3月16日将8025元现金交至南乐县法院执行局,该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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